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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大连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14-11-26

各学院:

    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根据《大连工业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大连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2014学年在籍注册的12级、13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尊师爱校,遵守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并在其中表现突出。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较强的自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4)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课程补考和重修记录,除特殊原因外正常缴纳学费。

    2、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本学年学位课考试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必修课和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合格。

    (2)三年级学生有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需提供论文发表的篇数、作者排名等,同时注明是否被SCI\EI\IST检索收录、是否为核心期刊)。

    (3)外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外语六级以上(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学生可适当参考)。

    (4)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获得发明专利、省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者有高质量学术论文发表(被SCI\EI\IST收录)或有其他优秀事迹者优先评选。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担任研究生党(团)干部、班级干部及研究生会干部一年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在思想政治素质、个人修养、工作组织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学习成绩良好,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够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必修课和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合格。

    三、评选名额

学院

优秀研究生名额

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

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

19

4

生物工程学院

25

5

食品学院

17

4

纺织与材料工程学院

17

4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7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7

1

艺术设计学院

51

10

服装学院

11

2

管理学院

5

1

合计

159

32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的评选工作要实行“三公开、一公示”原则,即一要公开评选条件、二要公开评选方法和程序、三要公开评选结果、四要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研究生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两年内各类奖励参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评选表彰工作结束后的半年内,如获奖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获奖证书。

   五、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

    1、参评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填写《大连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或《大连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各一式两份,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的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本学院的评选工作,提出本学院受表彰学生建议名单。请各学院填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推荐汇总表》的书面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登记表》的书面版(一式两份)、参评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于12月5日(星期五)11: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A809室)。

    3、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授予“大连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或“大连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  郭鹏瑛

    联系电话:86324585

    电子邮箱:xsk@dl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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