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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连高校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14-11-25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升新时代大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能力,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和创业工作,经研究,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大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高校中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我校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届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测评总成绩位于本专业前15%,且获得2015届“大连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及具有积极创业意识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

   三、评选名额

    按照毕业生总人数(注:以辽宁省教育厅毕业办审核通过的资格审查数为统计标准)的3%评选,我校评选名额为133人,各学院具体评选名额如下:

 

学院

层次

毕业生总人数

评选名额

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

本科

335

10

研究生

73

2

生物工程学院

本科

123

4

研究生

96

3

食品学院

本科

186

6

研究生

75

2

纺织与材料工程学院

本科

321

10

研究生

71

2

学院

层次

毕业生总人数

评选名额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本科

300

9

研究生

27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

473

14

研究生

21

1

艺术设计学院

本科

832

25

研究生

174

5

服装学院

本科

458

14

研究生

36

1

管理学院

本科

468

14

研究生

21

1

外国语学院

本科

168

5

国际教育学院

本科

152

4

合计

4410

133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规定的名额确定候选人,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复审。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复审后,报送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大连市教育局审批。

    2、请各学院在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11时前将《大连高校201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的打印版(一式一份)、《大连高校201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2)的打印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综合楼A809室)。

    3、表格需打印填写,表中“招生类别”一栏填写“统招”;“德智体综合测评专业排名”一栏填写在校期间(研究生前四学期、本科生前六学期)综合测评总成绩的专业排名;“所在院(系)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评定”一栏填写简要评定内容,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

    4、各学院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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