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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16-10-28

关于启动2016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大工大校发[2015]85号)规定执行。坚持择优遴选的原则,结合学科发展实际,认真做好此次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

       二、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向学科所在的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学术水平以及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进行评审,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委员(扣除回避委员数)必须超过分委会委员数的2/3,获同意票数达到投票委员数的2/3者为通过。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名单在本单位校园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科建设与规划发展处。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科建设与规划发展处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硕士研究生指导导师遴选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复核,然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下达文件生效。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工业大学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电子版、打印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从企业聘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大连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申报表》电子版、打印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四、其他

       各单位应于201611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科建设与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王侃    孙芳

       联系电话:86324726

       邮箱:xkc@dl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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